買家須知

慈善活动简介
 
整个慈善艺术品认购活动会在本公司网站上举行,所筹得之善款,除本公司及藏家捐出之艺术品外,其他的会扣除艺术品持有人订明之底价外,本公司按照持有人在委托合约内之佣金全数拨捐予慈善机构「梅兰芳国际慈善基金会」,用作捐助防疫物资给前线工作人员及弱势社群,余额帮助内地偏远山区儿童及本地有需要人士。
 
为公正起见,本公司只提供网上平台,协助出据有关委托合约/买家单据,并在公司展示有关艺术品给有意认购人士查看实物,一切认购成功交易的金额请直接付款到「梅兰芳国际慈善基金会」之指定以下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Bank of Communications (Hong Kong) Limited
开户银行地址:香港九龙黄大仙龙翔道136号黄大仙中心北馆1楼N118号铺
Shop N118, 1/F, Temple Mall North, 136 Lung Cheung Road, Wong Tai Sin, Kowloon, Hong Kong.
账户号码: 382-573-9319663-3(多币账户)
Swift Code : COMMHKHK
 
在确认款项到「梅兰芳国际慈善基金会」账户后,本公司会安排把相关艺术品交给成功认购人士。
 
业务规则
第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卖家之代理人。拍卖品之成交合约则为卖家与买家之间的合约。本规则、载于图录或由拍卖官公布或于拍卖会场或在网页以通告形式提供之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通知均构成卖家、买家及/或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拍卖代理之协定条款。
 
第二条 定义及释义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 指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
 
“卖家” 指委托本公司业务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卖家均包括卖家的代理人(不包括本公司)、遗嘱执行人或遗产代理人;
 
“竞投人” 指以任何方式考虑、作出或尝试竞投或经网上认购之任何人士、公司、法团或单位。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投人均包括竞投人的代理人;
 
“买家” 指在本公司举办或参与的任何拍卖活动中,拍卖官所接纳之最高竞投价或要约之竞投人包括以代理人身份竞投之人士之委托人;
 
“买家须支付之佣金” 指买家根据本规则所载费率按落锤价或网上认购价须向本公司支付之佣金;
 
“拍卖品” 指卖家委托本公司进行任何形式拍卖及于拍卖会上或网上被拍卖或售出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拍卖日” 指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拍卖成交日’ 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官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品达成交易的日期;
 
“拍卖官” 指本公司指定主持某场拍卖的人员;
 
 
 
“落槌价” 指拍卖官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家的价格,或若为拍卖会后交易,则为协定出售价;
 
“出售所得款项净额” 指支付卖家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或认购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卖家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购买价款” 指买家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认购价全部佣金。应由买家支付的其它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家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买家负责的各项费用” 指与本公司出售拍卖品相关的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对拍卖品购买保险,包装、运输、储存、保管、买家额外要求的有关任何拍卖品之测试、查询或鉴定之费用或向违约买家追讨之开支、法律费用等;
 
“保留价” 指卖家与本公司确定的且不公开之拍卖品之最低售价;
 
“估价” 指在拍卖品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品估计售价,不包括买家须支付之内佣金;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任何形式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包括卖家,竞投人,买家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卖家,竞投人,买家或买家的代理人),均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条款的约定,受本规则约束,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享有本规则规定的权利,承担本规则规定的义务。如书面协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部分,以书面协定为准。在本公司组织的任何形式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竞投人或认购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投,还是以委托竞投、电话、网上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或认购,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参加本公司组织的任何形式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加以解决。
 
第四条 特别提示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投人、认购人和买家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竞投人、认购人及/或买家应特别仔细阅读本规则所载之本公司之责任及限制、免责条款。竞投人、认购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竞投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公司举办任何形式的拍卖活动中,竞投人的应价经拍卖官落锤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投人或认购人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家。本公司、卖家及买家应承认拍卖品已出售、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可以通过在拍卖会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官在拍卖会上或网上宣布的方式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如何委托拍卖
 
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有专人负责全球拍品征集,为香港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服务。我们的征集范围广泛:包括中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书画,瓷器、玉器、佛像、紫砂壶、家具、玉石等工艺品,青铜器、金银器、钟表珠宝及邮品钱币等。
 
 
1. 藏品估价
 
无论您希望托售单件艺术品或大型珍藏系列,我们的专家皆可为您的珍藏提供估值,初步估值服务完全免费,所提供的估价仅供参考。如有意委托拍卖,请将藏品照片和资料(如尺寸、简介等)连同您的全名和联络方式以电邮或邮寄的方式发送至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恕不支持外接下载读取照片的功能(如QQ、微信、WhatsApp等),请将藏品照片用普通附件形式直接上载在邮件内发送。我们会在收到邮件后尽快给予答覆,大约需时2-4星期,一切资料将予严格保密。
 
 
2. 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当双方达成协议,买卖双方皆同意将物品上拍时,将拟定并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合同中将列明相关费用及卖家业务规则。
 
 
3. 拍卖会
 
欢迎参加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举办或参与之拍卖会,您的物品将会在此进行拍卖。拍卖结束后,您会在七天之内收到我们发出的付款明细,列明成交之落槌价,并通知您下一步之操作程序。
 
参与竞投/认购及付款方式
 
一、现场竞投
竞投者在拍卖当日拍卖会开始前须办理及完成竞投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竞投牌参加拍卖会,在拍卖过程中可针对拍卖官的叫价举竞投牌进行竞投。
 
二、电话竞投
委托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之代表进行电话竞投, 请在拍卖日前 24 小时填妥「委托竞投表格」,并勾选申请表上的「电话竞投」方格。
 
三、书面竞投
在拍卖日前24小时填妥「委托竞投表格」指示最高竞投金额, 「委托竞投表格」附录于该场拍卖图录内(如有)或在网上下载。
 
四、网上竞投或认购
竞投或认购者可在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之网站www.hkkyaaa.com上查看有关拍卖或认购之艺术品,竞投或认购者可在网站上查看相关艺术品之图片,并可致电预约到本公司参观相关艺术品之实物后再决定认购否,如在网站正式点击认购即表示认购者同意此项交易。
 
五、 如何支付购买款项?
竞投人或认购人竞投或认购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家。拍卖或认购结束后,我们将有「买家发票」详列买家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佣金费用等交与买家。成功竞投或认购者可在拍卖会现场立即付款或于拍卖日7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款项。
 
 
买家须知
 
欢迎阁下参与竞投
 
登记竞投
阁下参与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拍卖,必须作竞投登记,填写竞投牌登记表格并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文件或公司商业登记证等,以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
政府发出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现时住址证明 (如身份证明文件未有显示现时住址),如公用事业账单或银行月结单。
 
公司客户
公司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以及股东证明文件。
 
代理人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代表的竞投人士/ 单位之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该人士/ 单位签发的授权书正本。敬请注意,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不接受第三方付款。此规定亦适用于代理人。如阁下代表他人或公司参与竞投,香港敬业艺术品鉴定拍卖投资有限公司仅接受委托人之付款。